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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改变药品成分会违法吗?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23日 来源:东莞刑事律师
[导读]:擅自改变药品成分的行为是明确违法的,这不仅违反了药品管理的相关规定,还可能触及刑法中的生产、销售假药罪或劣药罪,对公众健康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擅自改变药品成分会违法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药品的生产、经营和使用必须严格遵循国家药品标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药品的处方组成、生产工艺或改变药品的注册批准事项。药品作为一种特殊商品,其成分直接关系到治疗效果与用药安全,擅自改动可能导致药品失效、产生副作用甚至危及生命安全。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该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生产工艺组织生产,按照质量标准对药品进行质量控制,确保药品符合国家药品标准和经注册的药品质量标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生产工艺。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了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也在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中。擅自改变药品成分,使得药品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可能被认定为假药或劣药,视情节轻重可处以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药品管理法如何定义妨害行为?

根据《药品管理法》,妨害行为主要涉及违反药品的质量安全、合法流通、合理使用等方面的规定,具体可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1.生产、销售假药、劣药:这是最直接的妨害行为,包括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或者以非药品冒充药品、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等(《药品管理法》第98条)。

2.未经批准生产、进口药品: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生产、进口药品,均被视为违法行为(《药品管理法》第41条)。

3.非法经营药品:包括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从事药品经营活动,或者超出许可范围经营药品等(《药品管理法》第51条)。

4.违规广告宣传:发布虚假药品广告,夸大药品疗效,误导消费者,也属于妨害行为(《药品管理法》第60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

5.违规使用药品:医疗机构或个人违反药品使用规定,如超范围、超剂量使用药品,特别是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的违规使用(《药品管理法》第74条及相关规定)。

6. 妨碍药品监督管理:拒绝、逃避监督检查,伪造、销毁、隐匿有关证据资料,或者对举报人、投诉人打击报复等(《药品管理法》第130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全面规范了药品从研发到使用的全过程管理,明确了各类妨害药品管理行为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其中第141条至第142条对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等犯罪行为进行了刑事处罚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对药品广告的内容真实性、合法性进行了规定,防止虚假宣传。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针对特殊管理药品的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进行了专门规定。药品管理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通过一系列具体条款,严格界定了妨害药品管理的行为,并设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旨在保障公众健康,维护药品市场的正常秩序。

擅自改变药品成分是违法行为,不仅违反药品管理法,还可能触犯刑法,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保障药品安全有效,维护公众健康,是每个药品生产、经营者以及相关从业者的基本责任和法律义务任何对药品成分的调整都必须依法进行,获得相应的批准和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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